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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地方立法权行使工作稳步推进 已见成效

2016-03-15 15:22:00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曹典 杨丁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10日表示,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近一年来,已有24个省、自治区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这项工作稳步推进,已见成效。

  郑淑娜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回答关于“地方立法权”的问题时作上述表示。

  她说,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到今年2月份,27个省、自治区当中已有24个省、自治区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到21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级市,占到总数271个中的79%。

  郑淑娜介绍,截至2月份看,已经有6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已经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还有一些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报到省人大,正在审批过程当中。

  郑淑娜说,立法法给设区的市规定的立法权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城乡建设与管理;二是环境保护’三是历史文化保护。“他们在制定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当中要严格按照这三个权限进行”。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区;法工委;立法法;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