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记者刘会民 杜希萌)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19日起正式实施。本次改革将降保费、提保额、增保障,让消费者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的红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车主必须要投保的险种。改革后,在保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表示:“2008年的时候,我们当年全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近2万元。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强险项下保费可以支撑40%的赔偿,也就是车主要通过商业保险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来增加补偿60%的赔偿。到2019年,我们国家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接近4万元,一旦出现问题,车主如果不买商业保险,他就要承担85%的赔偿。这次改革把交强险的生命的保障,根据国民经济的收入水平来做一个安排,这是合理的。”

  商业车险由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和多项附加险组合而成。以往像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等附加险,如果车主没有单独购买,则无法获得相应的赔付。改革后,引导行业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原属于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纳入主险保障范围,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另外,消费者在保险责任扩大、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保费支出还将明显减少。其中,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的下限,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这意味着,拥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交强险将更便宜。

  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其中,手续费水平将得到明显压缩,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分析:“未来有可能的时候还可以把这种幅度系数完全放开,这样也会给保险公司提供一个更大的定价的自主权。如果没有出险的情况下,投保人或者消费者就可以获得更大的价格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