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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津贴多年难落地 专家建议各地细化相关法规

2019-02-12 19: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2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春节期间,多地开启低温冷冻模式,对“低温津贴”的呼吁再次引发关注。尽管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就曾明确提到“低温津贴”,个别省份也制定了相关标准,但实际享受到这个待遇的劳动者寥寥无几。

  郑州环卫工人老程告诉记者,上周末他们在户外铲雪忙了大半天,尽管天寒地冻,但他却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这个词。“下雪你该铲雪铲雪,该干活干活,没有啥补助。下雪天,得干十来多个小时。冻的手跟那棍儿似的,应该给环卫工补助点。”他说。

  除了环卫工人,包括室外建筑工人,快递员等在内的相当比例的户外工作者,在冬季都会面临长时间的严寒考验。

  2004年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曾明确提到过“低温津贴”;2015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也把“低温”列入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但实际上,很多冬季户外劳动者对低温津贴知之甚少,享受到这个待遇的也寥寥无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杨思斌接受工人日报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发放津贴无据,监管部门执法无规,让低温津贴的发放并未落到实处。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认为,各地应制定并且重点细化相关法规或规章制度。“海南永远没有低温补贴。但是要说黑龙江的清洁工人和北京的清洁工人又不一样了,虽然北京也寒冷,但和黑龙江又不同。肯定还是要各地根据各地情况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保障研所所长杨思斌指出,除低温津贴外,存在低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气候条件和生产工艺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建立健全防寒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编辑: 郅怡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