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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4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2018-04-17 18:4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记者丁飞)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商务部今天(17日)发布,自2018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美国高粱对中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高,严重冲击了中国国内高粱市场。具体为,美国高粱对中国出口数量急剧增长,从2013年的31.7万吨增加至2017年的475.8万吨,增长14倍;而对中国出口价格则由2013年290美元/吨下降至2017年200美元/吨,下降31%。由此导致中国高粱价格下降,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室主任东艳表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定的规定,首先要确定倾销事实。从目前来看,在短期内美国高粱出口量大幅增加,但价格有明显下降。从事实看,有较为明显的证据。另外,根据商务部调查,对国内产业确实造成了实质损害和威胁,同时倾销和损害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以可以判定美国出口的高粱存在倾销。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透露,本案由中国商务部自主发起,于2018年2月4日立案,4月17日作出初裁,符合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根据初步裁定,自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保证金。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