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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回应网友关切:财政补贴占新农合筹资七成以上

2017-12-07 19:0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7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针对近日有网友在中国政府网留言询问“为什么新农合个人缴费每年都在上涨”,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作出回应:新农合筹资水平由试点初期的每人每年30元逐步提高到2017年的630元。财政补助资金占新农合基金年度筹资总额的实际比例约为70%-80%。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医疗服务需求逐步释放等,新农合筹资水平由试点初期的每人每年30元逐步提高到2017年的630元,其中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试点初期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目前的450元,个人缴费水平由10元提高到180元,其中财政补助占主要部分。

  同时,针对部分贫困人口无力缴纳参合费用的情况,国家同步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符合医疗救助标准的贫困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代为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并对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给予资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监察专员聂春雷此前表示,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将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和跑腿负担。目前,9省份已基本实现新农合与大病保险省内“一站式”结算。安徽、海南还将民政救助资金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贵州毕节、遵义等地已经实现首批全国范围内新农合与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覆盖1600多万参合人口。下一步,将稳步提升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做实做细做好。

  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逐步增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试点初期的35%提高到目前的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以上。门诊统筹普遍推进,门诊报销水平提高到50%左右。2016年参合农民人均受益2.4次。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加紧研究建立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推动包括新农合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卫计委;农村;网友;新农合;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