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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等十部门发布鼓励规范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

2017-08-03 19: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交通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城市应制定车辆投放机制,增加停车点位,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亟待政府、单车企业、公众多方探索治理新路径,这是《指导意见》出台的主要考虑,“鼓励和规范是两个关键词。鼓励就是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让老百姓可持续的享受到共享单车的便利,规范是要守住安全底线。”

  《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共享单车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各城市应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基础上,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目前,共享单车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投放数量大”和“停放空间不足”之间。在郑州,由于单车总量超过39万辆,相关主管部门已要求单车平台企业暂停投放。而上月31日,北京市网信办发布消息称,已经和小蓝单车、永安行等八家单车企业达成“有序投放”的共识。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应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同时,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洪洋解释:“负面清单主要是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盲道是不能停放的,企业要告知用户这些地方不能停放,如果停了你会被处罚。正面清单则是在一些大的地铁站口,商业中心区域,人流特别大,固定划定一部分地方可以停放。”

  在目前的管理中,多数城市已经开始引导共享单车企业增加运营维护人员,对单车摆放进行规范,并及时调控区域单车数量。以厦门为例,12条主干道列入共享单车乱停放整治路段,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高级工程师张寿荣说,单车企业的维护能力或将成未来投放数量的考核因素之一,“比如1.5公里或者2公里左右,他要派一个巡检人员,在路段上不断巡视。发现问题在半个小时内要及时清理走。谁管理不好有可能就当作以后投放厦门市场你这家企业车辆数量的一个依据。”

  《指导意见》还明确,运营企业需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款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针对今天发布的新规,摩拜方面表态,赞同《指导意见》提出的“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等要求。ofo小黄车回应称,将积极配合试点电子围栏技术,OFO工作人员谷宇昊表示:“我们跟北斗合作定位系统,以及相关的电子围栏,实际上已经在测试并且准备投放当中了。每个人下面都有信用积分,比如他被扣到了0分,首先它这个账户是会被封停的。”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交通部;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