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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部署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2017-03-29 18:5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检部署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公安派出所处在执法办案的第一线,办案质量高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当前,公安派出所承担了大量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总体看,办案质量是好的,但仍需加强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9日)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2015年以来,最高检选择山西等十个省市进行试点,1064个基层检察院、8370个公安派出所参与了试点工作。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试点期间,检察机关监督派出所立案5243件,对违法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5162件次。

  孙谦指出,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目标就是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保证指控犯罪的效果,实现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项工作做好了,对于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批准率的提高,保证侦查质量,甚至保证警察不犯错误、不违法,都是非常有价值的。

  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把保证证据合法性,确保指控犯罪的效果作为主要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确定不同监督模式。

  孙谦介绍,对于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等重点地区的派出所,或者换句话说,承担侦查任务大的那些派出所,可以采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或检察官的模式。

  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监督聚焦侦查违法易发多发问题。孙谦强调,监督的重点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谐稳定,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案件;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案件;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最高检;公安;刑事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