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未通过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再次提交审议
2014-11-30 18:53: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郑州11月30日消息(记者任磊萍 河南台记者温晓磊)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两个月前的一个雾霾天,《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提交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时,出乎意料地未获批准。今天,完善后的《条例》再次接受了审议。此前的《条例》为何没有通过审议?新的《条例》又有哪些变化?
今天下午,完善后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重新提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新提交的审议稿中,法律责任部分做了大幅度的修改。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造成机动车污染超标的原因很多,不宜对此设定处罚,经研究采纳了这一建议,对逾期未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验、抽测中复检不合格以及拒不配合抽测的情况本条例不再设定处罚。”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诞生于2005年,随着大气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原《条例》已明显滞后。今年9月23号,修订后的《条例》提交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出人意料的是,《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未获得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未能过审:
人大代表:老百姓确实没有办法,环保部门你们有没有什么责任?这种责任你们要在法规里要写进去。大气污染不要光想着堵,不要老去治产业链最下端的,要从源头上怎么疏导。
人大代表:第32条就说到,本市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那么对煤可以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它要销售不合格的产品怎么办?这一章几乎所有的责任打的全是老百姓。
修订后的条例,针对雾霾天气增设了扬尘污染防治专章、防治扬尘污染费要列入工程造价等条款。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文德:这次修订,专门增加了空气重污染应急治理的针对性条款。对治理的重点专门突出和加强,要重拳惩处,提高违法的成本和代价。
编辑: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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