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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案二审胜诉获赔2641元 书面道歉申请遭驳回

2013-07-15 19:2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长沙7月15日消息(记者傅蕾)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天上午9点,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慧胜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唐慧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没有法律条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驳回。对唐慧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641.15元予以支持。

  唐慧在宣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说,只想回归到正常的生活。

  记者:对结果满意吗?

  唐慧:只要他们是公正的判决,都满意。

  记者:那你觉得公正吗?

  唐慧:应该算吧。无论达到还是没达到预期都不重要了。我今天不想说太多。这个事情应该会画上一个句号了。

  今年1月,唐慧向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2日经公开审理,当庭判决驳回唐慧的诉讼请求。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5月15日,湖南省高院受理该上诉案。历经两个月的二审判决,唐慧的律师徐利平认为,这个结果对唐慧本人是一个安慰,相信她会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去。但是对于判决结果,仍有部分质疑:

  徐利平:从法律上讲,我们还是有保留意见,书面赔礼道歉没有支持,另外,裁决的理由还是基本上靠近省劳教委原先的行政会议决定书的裁决理由。但是这个事情也没办法再纠缠下去,应该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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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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